人民網北京6月2日電 日前,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財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下稱《通知》)。通過鼓勵項目承擔單位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有效促進就業穩定,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構建與國家科技計劃實施相匹配的專業科技支撐隊伍,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
《通知》明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主體,按照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在所承擔的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專項(含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相關工作。《通知》指出,在科研項目經費方面,“勞務費”科目及結余資金均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對新立項項目,應結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況認真測算經費需求,據實列支;鼓勵項目承擔單位統籌現有經費渠道,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通知》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參照本單位同級同類崗位確定科研助理薪酬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要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高校畢業生在擔任科研助理期間,其戶口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其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等。就業后工齡與科研助理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通知》強調,項目承擔單位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深化單位內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能進能出、流動順暢的科研助理隊伍。加強科研助理崗位培訓和職業發展規劃,完善科研助理隊伍建設長效機制。中央級科研院所、“雙一流”建設高校、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頭骨干企業等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半p一流”建設高校設置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將作為“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標。
來源:人民網
編輯:鳳芝